上一页|1|
/1页

主题:威海市区15日起收取暖费 供热价格不变哦~

发表于2014-10-11
标签:中心 使用面积 中信银行 房产证 银行 

10日,从市物价局和热电企业获悉,2014年度冬季供热价格不变,威海热电集团和威海第二热电集团的取暖费收取工作分别自10月15日、10月20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逾期没交纳取暖费的用户,要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威海热电集团收费地点为集团客户服务和市区各商业银行网点,也可登录热电集团网站通过商业银行个人网银进行缴费;威海第二热电集团收费地点为集团下属各公司营业网点和中信银行、商业银行网点。

据了解,今年我市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缴费方式保持不变,计价方式仍按照两部制热价执行,取暖费实行“多退少不补”政策。实行用热计量的居民用户需按使用面积计费额一次性预缴取暖费,到供暖季结束后,若计量供热的实际费用超出了按面积收取的费用,多出部分不用补缴;若比按面积收取的供暖费少,可以到供热公司办理退费。

威海热电集团提醒,无供热交费卡的用户,户内结构是阁楼、跃层和多层的用户,商业网点和公建单位用户,往年有欠费和往年停供又没有办理开封手续的用户,没有进行分户改造的老系统供热用户,以前存在违规用热情况的用户,需要更改用户档案的用户等十类用户,商业银行网点不予办理取暖费收费业务,需到威海热电集团客户服务大厅办理。

此外,热电集团辖区需报停的用户要在11月1日之前携带收费卡或房产证到辖区营业厅办理,第二热电集团辖区的报停用户需要在10月20日之前,携带收费卡或房产证,到二热电各下属公司营业厅办理。

发表于2014-10-11

冬天马上就要来了大家相互转告哟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