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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兄弟姐妹们善意的再次提醒,不看后悔

发表于2010-08-20
我一个律师朋友跟我说的:开发商无权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购房者如果通过开发商缴纳这两笔税费,虽然省了很多跑腿的工夫,但是却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为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自然是将这笔钱放在自己的帐户,等到积攒一定数量业主之后,统一去交给相关部门,在开发商保管这些钱的时间内,开发商是有机会自行支配这些钱的使用的。一旦开发商需要资金周转时,很有可能先将这笔资金挪用,而如果开发商如果出现资金链断裂,还不上这笔钱,那么业主的产权证等手续都可能办不下来了
发表于2010-08-20
邻居们你们的都交了吗?按照国家规定这个基金应该是在交房之后,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才交的,咱的钱都是这么被无情的征用着,醒醒吧,同志们
发表于2010-08-20
发表于2010-08-20
嗯 这提醒的有道理啊
发表于2010-08-20

我一个律师朋友跟我说的:开发商无权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购房者如果通过开发商缴纳这两笔税费,虽然省了很...

 

发表于2010-08-20

就是 要是咱交了维修基金 开发商给不给咱什么证类的证明啊

发表于2010-08-20
引用:威海楼市不平坦 在2010-8-20 15:01:44写道:原帖
就是 要是咱交了维修基金 开发商给不给咱什么证类的证明啊
 
  开发商如果代收的话,是要开具的
发表于2010-08-20
引用:怎样把你征服 在2010-8-20 10:32:44写道:原帖
邻居们你们的都交了吗?按照国家规定这个基金应该是在交房之后,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才交的,咱的钱都是这么被无情的征用着,醒醒吧,同志们
 
 哦 他们是积攒到一定程度才去交的啊
发表于2010-08-20
引用:威海楼市不平坦 在2010-8-20 15:01:44写道:原帖
就是 要是咱交了维修基金 开发商给不给咱什么证类的证明啊
 
 那咱还是不交给开发商的好,到房管局去交
发表于2010-08-20
 楼主真是能耐 还认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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