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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发表于2013-10-24
  1.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 4

    出境定居的;


发表于2013-10-24
  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发表于2013-10-24
  1. 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2. 8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发表于2013-10-24
  1. 9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 10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发表于2013-10-24
  1. 11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 12

    依 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 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发表于2013-10-2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发表于2013-10-24

如何使用

  1.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发表于2013-10-24
  1.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2.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3. 5

    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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