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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威海6家公立医院月底前摘"官帽"

发表于2017-07-26

威海网讯(记者 矫晓虹 通讯员 刘良)7月25日,《威海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威海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下发,加快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此次被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有市立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经区医院、市胸科医院6家市直公立医院,以及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威海市农业科学院2家科研院所。这些医院和科研院所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法人治理。这6家医院将于本月底前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医院章程,并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理事会可聘任与解聘院长

管理层实行聘任制

根据方案,我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将发生重大转变。单位将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激发发展活力,确保公益性。

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决策机构(有社会力量参与或多方出资参股的建立董事会),履行制定和修订医院、科研院所章程等职责,其中包括聘任与解聘院长及医院、科研院所管理层人员。理事会人员一般由7到13名理事组成。

理事长由举办单位负责提名任命。理事长、党组织书记职务一般应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应按党的有关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管理权限,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专职党组织书记必须为执行理事。理事长一般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任期一般为5年,选聘的外部理事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实行聘任制,公立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组成,每个聘期与理事会任期一致。主要负责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

监事会是内部监督机构,主要履行监督理事会决策和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监督财务资产、内部运营情况;跟踪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评价医院、科研院所理事会、管理层人员履职情况等。监事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可自主聘用人员

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

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和公开对医院、科研院所的管理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举办单位还要编制对单位的管理权责清单,明确相关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

本次改革给了单位充分的人才聘用自主权。根据方案,将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和招聘用人事前告知制度。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用人员,对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对新引进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业务骨干,表现优秀的可在人员编制自然减员范围内自主调剂。

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突破现行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科研单位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新的人事薪酬制度。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经批准可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在绩效工资总额内可采取单位与个人双向议酬的办法聘用。

■完善监管体系

自觉接受监督

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单位自主权扩大,因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为重要。

为加强监督,我市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双重监督机制。医院和科研院所需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按时公开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人员的“双向互盲”方式,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进行检查,结果在“威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在完善考核方面,我市将加强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发表于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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