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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暴利远超商品房 清理“小产权房”陷入僵局

发表于2007-09-28
自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但实践中遇到重重阻力,小产权房清理和处置工作几乎陷入僵局。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为何遭遇清理、处置难?
发表于2007-09-28
按照相关法规,我国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对于社会上热销的小产权房,建设部不久前特别发出 “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 


然而,面对相关法规设定的禁区,一些小产权房项目在现实中仍变换着各种形式销售,成为一个灰色的监管区域。按照有关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但在一些小产权房的售楼处,就有银行可以提供房屋转按揭贷款的广告。
发表于2007-09-28
小产权房缘何热销?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等认为,其最大优势就是便宜。由于级差地租的扩散效应,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区位优势凸显。因无产权证称之为“小产权房”,实际上都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 


一些销售小产权房的中介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与有产权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的建筑成本与其相差无几。虽然这些小产权房每平方米仅售2000元至4000元不等,但开发者有着相当不错的利润。原因在于,建造这些房屋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税费,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并在销售时也没缴纳相关税费。 


记者调查发现,小产权房所占的土地,一般没有经过用途变更和上市拍卖,往往是开发商与村镇干部私下谈妥地价后即进行开发。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超额利润”,大多被开发商和部分“利益攸关者”获得。 


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表示,开发小产权房各环节基本都是暗箱操作,土地价格都是村镇干部与开发商私下达成,土地转让费用无从知晓,建成后产生的非法暴利更加惊人,甚至超过了商品房。
发表于2007-10-04
事情永远是存在的。 急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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