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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者虚抬价格 “零首付”实则“虚房价”

发表于2009-04-09
  为了严格控制房贷风险,央行对于“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现象一直都在严厉查处。但是,近日有消息称,由于3月份房产交易回暖,房产中介和评估机构违规操作,沪上又现房贷“零首付”现象。

工行上海市分行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发现这一现象,我们对于信用卡和房贷这类业务都有很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另外,工行会选择一些资质、声誉都较好的评估公司来评估。”

上海另一国有商业银行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该人士还表示,“房贷业务已经开展了很多年,有严密的执行过程,银行房贷需要通过房地管理部门,不可能仅凭评估公司的评估价确定贷款额。”

据记者了解,“零首付”最惯用的手法就是把房价做高,比如以一套200万元成交的二手房为例,买房者若想申请银行贷款,按规定须首付60万元,贷款七成。但是,如果买房者能够虚抬价格,以286万元的房价向银行申请到贷款,他就可以实现“零首付”了。

该现象实际在前两年就已出现,但当时银行对虚抬房价导致的“零首付”风险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因为当年房价一直在上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银行的风险。”一信贷人员表示。
发表于2009-04-10
  现在零首付一般没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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