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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翠竹园质量太差''开发商太能忽悠人,警醒吧邻居们

发表于2010-01-22

这是我在别的网站看到的帖子,发来给邻居们看看

2006年夏天,欢天喜地的在翠竹圆一期定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07年7月交房。开发商延期交房不说,房子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远不是当初他们宣传的那样好。
1、墙体严重透水。07年那场南风雨,使整个靠南面的房间墙壁都渗进了水,花花瘩瘩,没有办法装修。我打听后才知道,出现这种情况远不止我一人。雨前装修的一些住户,墙体发了霉,大家一片后悔声,谴责开发商、监理单位和粗制乱造的施工单位,良心何在?甚至包括政府主管部门!
2、建筑内墙一塌糊涂,凹凸不平,管线外露,粗糙不堪,用户无法装修。开发商为了降低晚交房子的违约责任,欺骗购房户接受钥匙。接了钥匙的用户,他们就万事大吉,将一切责任推给临时物业公司。对房子出现的质量问题,象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老百姓苦不堪言!好好的一块土地,让宝隆公司给糟蹋了,好可惜呀!
3、宝隆房地产公司至今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即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虽然有些急住的用户接受了他们的钥匙,但这只是一个表面假象,糊弄住户而已,房子根本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也就根本不属于按期交房。就是说,宝隆至今没有按合同约定2007年7月31日的时间将房子交给用户,只是给部分急需装修的用户一个方便而已,仍需要继续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请翠竹园的广大住户务必搞清这个问题,继续索赔!!!
法律依据:
第一:房产开发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另外,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宝隆公司提供不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第二: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宝隆公司虽然提供了,但这是他们自己可以印刷制作的东西,并不难。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看看旁边城建开发搞的洪福庄园,人家是什么质量!你宝隆公司搞的第一个项目质量就这么差,二期谁还敢买!以后你们怎么在威海立足。
想想吧,孙总经理,搞房地产你们真是太嫩太没经验了,把你的手下管好,找有责任心的人来管理,从北京聘请什么狗屁的公司来监理,来销售,顶什么用,害了百姓,害了你公司。
吸取教训,尽快处理好一期遗留问题,该赔给百姓的不要痛钱;下决心弄好二期,向世人挽回个面子吧。

发表于2010-01-31
不顶不行 e(w?we7nt
发表于2010-03-14
威海的房子确实问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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