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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策房提公积金做首付手续简化 无须购房证明

发表于2009-10-16
   需要支取公积金做首付的限价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将更方便了。昨天,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简化政策性住房提取公积金做首付款的办理手续。今后,政策性住房购买家庭提取公积金做首付款,不再需要提供开发商开具的购房证明。
发表于2009-10-16
今年3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举措——政策性住房申购家庭可提取公积金做首付。但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尽管申请的人不少,但成功提取公积金做首付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家庭并不多。而据了解,“障碍”在于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做政策性住房首付时,需要提供开发商开具的加盖了公章的购买政策房证明,一些政策性住房开发商以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为由,拒绝为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
发表于2009-10-16
昨天,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下发通知把实事办实,简化政策性住房提取公积金做首付款的办理手续,今后,市民购买政策房,如果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可以不再需要该购房证明,只需提供《选房确认单》、身份证等材料即可。
发表于2009-10-16
对此,昨天业内人士在赞同的同时,也提出了担忧:“取消购房证明这一材料后,是否会出现一些政策房购房者在选房后又放弃购买、却提取了公积金的情况?”对此,昨天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的情况显示,签订了《选房确认单》的政策房购房家庭,最终基本上都买了房子。他强调,住房保障部门对政策房家庭已经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不会存在骗提公积金的情况。
发表于2009-10-16
此外,昨天的通知还强调,政策房购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做首付款后,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发表于2009-10-16
该报道刊发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5天之内“拍板”并公布了一项利民新举措——“政策性住房申购家庭可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发表于20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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