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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太奸诈 买房必须规避的九大陷阱

发表于2009-11-19
广告陷阱
开发商一般做广告时,写会写得天花乱坠,尤其是一些精装修楼盘的广告,会将建材等列详细清单。但实际,有的会夸大其词,有的建材则换了型号、换了品牌。
发表于2009-11-19
规避: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它只是一种参考资料,不要盲信盲从。应到实地进行察看、同时要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去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发表于2009-11-19
排号陷阱

开发商为了验证自己的房子有多少人关注,也是为了更“合理”定高价,往往会排号。

发表于2009-11-19
规避:消费者要选择一套中意的住房,实在不容易,等到开盘时中意的户型可能早就没了,所以买房前先交排号费已经成了楼市的普遍现象。究其实质来看,一些开发商收取排号费不过是在变相集资。而排号费和定金不同,对开发商没有任何约束,只是购房者对开发商作出的单方购买承诺。至于消费者是否能买到合意的房子,开发商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发表于2009-11-19
认购陷阱

开发商的房子一打地基,就开始发售VIP卡,不公开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购房者。但往往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受到保障。

发表于2009-11-19
规避: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想买低价房的业主,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品牌信誉度好的楼盘。
发表于2009-11-19
按揭陷阱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一段时间内,一些开发商纷纷推出新的卖房措施:零按揭、一成按揭等。

发表于2009-11-19
规避:国家明文规定按揭比例最高不得超过80%,这就意味着按揭款必须是两成以上,方能从银行申请到抵押贷款。零按揭、一成按揭不过是开发商将合同上的房价提高,虚报给银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利益,对购房的消费者来说也是有害无益的。虽然暂时少付了房款,但合同金额的增高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保险费等与房屋总价直接有关的费用,让购房消费者得不偿失。
发表于2009-11-19
合同陷阱

购房合同上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需签订补充条款,开发商往往在空白处做手脚,让购房者上当。

发表于2009-11-19
规避: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如不需填写,则画上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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