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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居民为什么强烈反对商住两用楼!

发表于2008-02-25
现在,建筑商住两用楼,或把经营的场所迁到住宅小区,遭到越来越多的居民的反对,可有的人依然振振有词,这主要是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误区一:有人认为城市土地功能分开、避免彼此干扰是对的,但目前已到互联网时代,在家办公的人越来越多,这一“金科玉律”已有所松动。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把“回家办公”和“住宅开公司”搞混了。回家办公司是把公司开在住宅外,公司工作人员把工作拿到自己家里去做,不存在扰民问题;而住宅开公司,是把不再自己住宅居住的人请到住宅内工作,影响其他居民的利益。
发表于2008-02-25
误区二:有人提出国外和香港有一些公司就注册在住宅内,为什么在我国就不可以?其实,这是不真正了解国外和香港的情况。例如:香港有些楼在出售时即申明允许“商住两用”,即全部房屋既可以用来居住,也可以用来开公司,这种楼不同于国内的“商住两用楼”,国内的“商住两用”楼是指地下一、两层属于商业用途,楼上是住宅;在国外,住宅多是独立屋,住宅作何用途对其他人影响很小。在香港住宅大厦中叶确实有人将公司注册在自己家里,但基本上是一人公司,或一家人的公司,没有外人到住宅来上班,住宅只不过是一个册地点和收信地址,他们通常不会请外人上门,更不会将住宅变成货物的仓库。而且在国外和香港,这种开在住宅区里的公司都会小心翼翼,如果遭到邻居的投诉,公司就会被取消,甚至要承担赔偿责任。

    误区三:有人提出质问:“住宅是公司买的,为什么不能用来开公司?”这些人大多数是受了房地产商的骗。住宅可以卖给公司和住宅可以开公司完全是两码事,住宅卖给公司,用途只能是为职工提供宿舍或通过买卖、出租盈利,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即使盖房子的人也不例外。
发表于2008-02-25
误区四:有人认为住宅开公司可以搞活经济,增加税收。这是事实,但国家任何经济活动都要以提高全民生活质量为依据,如果单单考虑经济利益,国家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去搞环保,也没有必要取缔街边市场,拆除汽配一条街、服装一条街等等。

    误区五:有人认为不许住宅开公司,损害了群众利益。我们承认禁止住宅开公司难免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更应该看到根本上住宅开公司可以保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目前在住宅开公司的的确不是一两个,但他们比起卖住宅居住的人仍然是少数,我们决不可以为维护少数人利益而损害大多数和人的利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素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追求“高尚住宅”将成为人们居住的基本要求,也避免有人为开公司而买住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政府制定“任何人不能改变房屋用途”的法规,各级政府都要严格执行。

    误区六:有人说“商住两用楼”是国外流行的一种建筑趋势,也会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种发展趋势。目前,在国外根本不允许高层建筑有“商住两用楼”这种形式,如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在美国的一些城市虽然有“商住两用楼”这种形式,仅限于两层楼,上层作为居住用房,下层作为办公用房。主要因为是两层楼,在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时比较好处理,而高层建筑就不一样了。对于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由于人员较多,而且复杂,对消防、保安问题要比高层住宅严格得多。
发表于2008-02-26
....确实现在很吵杂。
发表于2008-02-26
让人觉得很混乱,分不清谁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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