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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将成“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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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房子将成“易耗品”?
轻轻的敲打
发表于
2009-06-12
进微信群讨论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委也提出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研究在今年内“开征物业税”,虽然具体举措还未出台,“物业税”三个字,让不少身为楼房业主的网友“精神紧张”。网友担心,开征物业税后,房子会像汽车那样成为“易耗品”,不易买,养更难,但也有单身人士表示欢迎,认为有助于平抑房价,以后成家立业成本就可以低D。
网友:一月多交几千元物业税好难顶
手持两套物业者:给女儿的房子留或不留?
网友Victor在三水一外贸公司工作,目前拥有两套房子,一套新华南路89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自己和家人住,一套朝阳路90平方米房改房出租。最近国务院拟开征物业税的消息,让victor非常担心,“我看有消息称,物业税将按房子面积的1%~2%的幅度征收,我算了一笔账,大吃一惊,按我两套房子合共约200平方米的面积来算,我平均每月要多付4000元~8000元的税,但我每月只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话相当于每个月倒贴好几千元,叫我区区一工薪阶层的市民如何承受得起?”
Victor透露,另外一套房子本来是留给女儿的,因为自己为房子的事情忙活了半辈子,不希望女儿以后也做房奴,但如果物业税只对第二套住房征收,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交不起,可能就把第二套房子卖掉。
首次买楼者:是不是重复缴税?
网友“牛吃草”在一事业单位工作,每月5000元左右的人工,工作了4~5年,好不容易凑够钱付了首期房款15万元,每月还要月供3000多元,物业税假如开征,他说,将会雪上加霜。但他不明白,自己首付已经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笔费用,再征物业税岂不是重复缴纳?
准备买房者:可能降低楼价
单身网友Tommy刚毕业四年,现在租屋住,但正在储钱买楼,对于可能出台的物业税,他表示欢迎,“出台物业税可以打击炒家炒楼、抬高楼价的行为,因为他们交不起物业税,自然要把手中的楼盘资源放出,对我们这些准房奴来说,可能是一个利好消息,楼价或会走低,到时我就唔使被迫买贵楼,即使交点物业税又如何呢?”
学者:推广物业税不宜一刀切
为什么要征物业税?物业税将对哪些人造成影响?针对网友关心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
问:为什么要征物业税?现在是否好时机?
答:物业税的初衷,应该是把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合并,形成一个税种。征收物业税可能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当今买楼,都要求发展商一次性缴纳相关税收款项,然后在单位出售时再分担给每个买家,把税收部分转嫁给买家承受。一次性缴清税款,大的发展商问题不大,但中小发展商可能顶唔顺,纷纷退出市场竞争,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垄断局面,大发展商有可能抬高房价。
二是有不少买家,买了多套房子但空置,待楼价升高再放出,也是俗称的炒楼,导致部分人冇屋住。
三为地方政府增收,当今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对不动产收税能为地方政府提供一笔固定收入,缓解公共服务支出带来的资金压力。现在其实时机已经成熟,但关键在于操作层面如何执行。
问:目前对于物业税的争议在哪里?会对哪些人造成影响?
答:目前存在三个争议。一、是否普征?有人说只对豪宅征收,但豪宅概念如何界定?而且同样拥有业权,没有理由只有部分人要收税,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另外,经适房、廉租房以及农村的宅基地是否纳入征收范围也众说纷纭,低收入人士缴纳税款存在困难,但楼价又未必马上降低,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也有问题,现在已买楼的业主已经缴付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款,现在再次征收物业税,对他们来说,会否导致重复缴税?而且是否按户数来交还没有定论,有的人为了避税,可能会出现用别人的名字买楼情况的发生,比如说爸爸用儿子的名字买,另外当地的市民在其他城市是否拥有物业也是很难查明。
三、估价师是否独立?要征收物业税要对房子产值进行评估,谁来评会引起争议,如政府委托,但业主认为评价过低,可否另找评估师测算?我认为能否设一个独立于任何机构的评估中介担当此职能,以保独立性。
问:如何征收能减少阻力?
答:我认为可以参考香港的做法,按评估租值定一个比率,如租金1万元,则按其2%收取,那一个月业主交200元,负担也不会太重。另外可考虑开设一投诉机构,有权审理估价引起的纠纷。在推广上,暂不宜一刀切,但该实行普征的原则,可首先从争议不大的商业写字楼入手,然后再向超过多少平方米的豪宅或第二套住房征收,再是一般住户,最后是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宅基地以及经适房等,循序渐进,阻力或会比较少。
悦人阅几
发表于
2009-06-15
说的就是啊,房子现在真的很费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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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委也提出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研究在今年内“开征物业税”,虽然具体举措还未出台,“物业税”三个字,让不少身为楼房业主的网友“精神紧张”。网友担心,开征物业税后,房子会像汽车那样成为“易耗品”,不易买,养更难,但也有单身人士表示欢迎,认为有助于平抑房价,以后成家立业成本就可以低D。
网友:一月多交几千元物业税好难顶
手持两套物业者:给女儿的房子留或不留?
网友Victor在三水一外贸公司工作,目前拥有两套房子,一套新华南路89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自己和家人住,一套朝阳路90平方米房改房出租。最近国务院拟开征物业税的消息,让victor非常担心,“我看有消息称,物业税将按房子面积的1%~2%的幅度征收,我算了一笔账,大吃一惊,按我两套房子合共约200平方米的面积来算,我平均每月要多付4000元~8000元的税,但我每月只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话相当于每个月倒贴好几千元,叫我区区一工薪阶层的市民如何承受得起?”
Victor透露,另外一套房子本来是留给女儿的,因为自己为房子的事情忙活了半辈子,不希望女儿以后也做房奴,但如果物业税只对第二套住房征收,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交不起,可能就把第二套房子卖掉。
首次买楼者:是不是重复缴税?
网友“牛吃草”在一事业单位工作,每月5000元左右的人工,工作了4~5年,好不容易凑够钱付了首期房款15万元,每月还要月供3000多元,物业税假如开征,他说,将会雪上加霜。但他不明白,自己首付已经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笔费用,再征物业税岂不是重复缴纳?
准备买房者:可能降低楼价
单身网友Tommy刚毕业四年,现在租屋住,但正在储钱买楼,对于可能出台的物业税,他表示欢迎,“出台物业税可以打击炒家炒楼、抬高楼价的行为,因为他们交不起物业税,自然要把手中的楼盘资源放出,对我们这些准房奴来说,可能是一个利好消息,楼价或会走低,到时我就唔使被迫买贵楼,即使交点物业税又如何呢?”
学者:推广物业税不宜一刀切
为什么要征物业税?物业税将对哪些人造成影响?针对网友关心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
问:为什么要征物业税?现在是否好时机?
答:物业税的初衷,应该是把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合并,形成一个税种。征收物业税可能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当今买楼,都要求发展商一次性缴纳相关税收款项,然后在单位出售时再分担给每个买家,把税收部分转嫁给买家承受。一次性缴清税款,大的发展商问题不大,但中小发展商可能顶唔顺,纷纷退出市场竞争,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垄断局面,大发展商有可能抬高房价。
二是有不少买家,买了多套房子但空置,待楼价升高再放出,也是俗称的炒楼,导致部分人冇屋住。
三为地方政府增收,当今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对不动产收税能为地方政府提供一笔固定收入,缓解公共服务支出带来的资金压力。现在其实时机已经成熟,但关键在于操作层面如何执行。
问:目前对于物业税的争议在哪里?会对哪些人造成影响?
答:目前存在三个争议。一、是否普征?有人说只对豪宅征收,但豪宅概念如何界定?而且同样拥有业权,没有理由只有部分人要收税,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另外,经适房、廉租房以及农村的宅基地是否纳入征收范围也众说纷纭,低收入人士缴纳税款存在困难,但楼价又未必马上降低,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也有问题,现在已买楼的业主已经缴付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款,现在再次征收物业税,对他们来说,会否导致重复缴税?而且是否按户数来交还没有定论,有的人为了避税,可能会出现用别人的名字买楼情况的发生,比如说爸爸用儿子的名字买,另外当地的市民在其他城市是否拥有物业也是很难查明。
三、估价师是否独立?要征收物业税要对房子产值进行评估,谁来评会引起争议,如政府委托,但业主认为评价过低,可否另找评估师测算?我认为能否设一个独立于任何机构的评估中介担当此职能,以保独立性。
问:如何征收能减少阻力?
答:我认为可以参考香港的做法,按评估租值定一个比率,如租金1万元,则按其2%收取,那一个月业主交200元,负担也不会太重。另外可考虑开设一投诉机构,有权审理估价引起的纠纷。在推广上,暂不宜一刀切,但该实行普征的原则,可首先从争议不大的商业写字楼入手,然后再向超过多少平方米的豪宅或第二套住房征收,再是一般住户,最后是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宅基地以及经适房等,循序渐进,阻力或会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