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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务员限价房指标可转让? 网上叫卖最高达30万

发表于2012-08-29

海南省海口市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近日,有记者发现,有人在拿到房子指标后公开在网上发布信息或让中介公司代理出让,转让费最高达30万元。

发表于2012-08-29


漫画: 朱慧卿

限价房的价格通常比周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但也仅仅是低一些而已,断不至于低到只有市场价三分之一的程度。所以,这近万套公务员限价房之所以能够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落到公务员的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硬性条件就是购买者的公务员身份。或者换句话说,公务员的身份至少值三分之二的房价。

发表于2012-08-29

虽然公务员素以工资福利稳定与相对较高闻名——这从每年公务员报考的热闹程度就可见一斑;但我们也不怀疑很多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面对高昂的房价时,也会有力不从心之感。所以,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公务员自然也可以申购限价房、经适房,甚至是申请公租房。但是,其申请、申购获得公众认可的一个前提是,他们必须与普通老百姓走同样的程序,而不是另起炉灶,搞个专门针对公务员群体的限价房。所以,专为解决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修建限价房,从一开始就没有遵循公平的原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特价房”、“特权房”的性质。

发表于2012-08-29

一些公务员通过出售购房指标来获利,这至少说明这部分拿到指标的公务员并无购房的必要,正如一些倒卖指标者所说,他们手中已经有房子正在还贷。既然这些限价房是为解决机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而建,既然有人已经有房子住,既然他们只想出售指标赚钱而不想买下房子来住,那么,这些人的条件是否符合申请限价房的资格呢?如果不符,他们是怎么通过申请的?如果符合,这样的标准又是什么?是利益均沾的狂欢,还是真的为解决住房问题?

发表于2012-08-29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从建房到售卖指标,公众都无法从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看到公平、正义。而公平与正义正是政府公信力的来源。这一点,不知道利益狂欢中的有关官员们意识到了没有。

发表于2012-08-29
大家有什么看法
发表于2012-08-29

公务员们真是太清闲了

发表于2012-08-29
没有看见所谓的人民公仆
发表于2012-08-29
应该改革
发表于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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