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产税之疑惑与思考
- 发表于2011-02-17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房产税是财产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住房资源集约使用、抑制住房投机、减少存量住房闲置、平衡地方事权与财权等多项功能,是财税体系完善和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项长期制度。
国务院9月29日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不到四个月的时间,试点就在上海和重庆正式开始,可以看出政府在推进改革和落实政策方面的决心。房产税在我国不是一个新税种,1986年我国就有《房产税暂行条例》,但当时的条例中对个人住房是免税的。这次上海和重庆恢复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应该属于房产税的改革试点,不是新增税种。
- 发表于2011-02-17
- 发表于2011-02-17
- 发表于2011-02-17
- 发表于2011-02-17
如何评价试点方案?总体看,两市的试点方案体现了地方政府务实的科学态度,注重了可操作性,这有利于试点顺利推进,通过探索、试验、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利推广。至于税率是否合适,政策衔接是否完善,征管是否得当等疑问,还需在试点中得到验证。
- 发表于2011-02-17
一是将征税的对象锁定在以新增购房为主,管理市场预期的作用明显。上海房产税方案只针对超过标准的新购住房,过去所购住房不涉税。重庆主要对新购的高档房征税,新购的普通商品房不征税,虽然征税涉及部分存量房,但仅限于独栋别墅,数量非常有限。两市的征税重点都是针对新增购房,对稳定市场预期有积极作用。
二是差别化的税率指向控制高价住房,抑制高价房需求的意图明确。上海和重庆的方案均对购买价格高的房产适用较高税率,用经济手段调控住房市场的政策意图是很明确的。
- 发表于2011-02-17
四是对非本地工作的居民购房征税较严,控制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明朗。重庆市对非本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不征税,购第二套及以上无论什么住房都要征税,且不享受扣除免税面积的待遇。而上海试点方案对非本市居民在上海新购住房无论是第几套都要征税,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以免退。两市对非本地工作的居民购房的征税条件明显严于本市居民,表明了限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明确态度。
- 发表于2011-02-17
调控市场的有效经济手段
房产税会推高房价还是降低房价?征收房产税从长远看是制度建设,但短期对市场不可能没有影响,房产税这种长期的税收负担会降低购买大房子和多套住房的动力,增加了住房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购房需求,是调控市场的经济手段和长效机制。房价控制需要多重政策的组合效力。
- 发表于201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