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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婚后买房如何算 房产新政涉及热点案例解答

发表于2011-02-21
细则未实施 新购不等于禁购

案例:去年12月底,我在宝山买了套两房,并把25岁未成家的儿子名字写入购房合同。按照去年10月上海出台的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产的政策,这次买房等于同时用了我和儿子的购房指标。今年2月 “升级版限购令”规定,只要以前买过两套房,禁止购买第三套房。按此推算,我是否可以认为儿子还有一次购房指标?

解答:今年2月“升级版限购令”颁布后,上海地方细则至今未出,至今,各交易仍然以去年10月的限购令为执行标准。因此,以旧版限购令来说,双方已用完购房指标。

去年10月的限购令可理解为“新购一套房”政策,今年2月升级版限购令可解读为“禁购”政策。至于“禁购”是否取代“新购一套房”政策,工作人员表示因未接到通知,所以不排除有这可能性。但如果有购房者想钻此漏洞,工作人员说,因为不知道是以何时间为节点,所以风险不小,万一相关细则出台,到时仍可能过不了户。

发表于2011-02-21
未成年子女产证加名=父母买房

案例:我的父母一直住在多层房六楼,年龄越大越不方便。我想以父母的名义一次性付款买房。父母提出,不妨把年届10岁的孙女的名字加进去。而我的岳母也有置换房屋的打算,同样提出把外孙女的名字加进产证。我们夫妻已买过一套房,感觉这种方案似乎可行,既能够解决长辈将来的房产直接留给孙辈的问题,又能够避开限购政策。

解答: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购房指标只有一个。如果爷爷奶奶购房加入孙女的名字,相当于使用了父母的购房额度,因为成年子女以18周岁为认定标准,外公外婆新购房产证上就不能加上她的名字。

发表于2011-02-21
房产证减名=转让份额重新交易

案例:我已购有一套房出租,半年内打算趁楼市调控再买一套房。目前,我与父母同住,该房产由父母全资购买,且产证上有3人名字。我打算到交易把父母房子上自己的名字去掉,这样,自己再买房是否不会被限购,同时还能减少新买房而产生的房产税的成本?

解答:除夫妻间转让不会产生税费外,房产证减名字,相当于转让所拥有部分的房产份额。比如,子女把父母房产证上的名字去掉,相当于该房产的三分之一部分转让给父母,其中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父母则需要支付该部分的契税,其成本也不小。

发表于2011-02-21
外地房产暂不计入家庭住房

案例:我在外地有房,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包括在外地的房产吗?

解答:按照目前的政策,在征收房产税时,不包括外地房产。但在外地购买房产时,有过贷款记录,那么在上海再买房时,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

发表于2011-02-21
外地父母本市买房也受限

案例:我父母是外地户口,我是上海户口,现在想在上海买套房子,写上一家3口的名字,请问要不要缴房产税?

解答:如果上海户口的子女未成年,则和父母属于一个家庭;如果成年了,则属于两个家庭。要买房的话,父母需要有居住证,并且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对这类家庭,怎样征房产税还要等待细则出台。

发表于2011-02-21
两地婚姻家庭如何买房

案例:我的婚姻是两地婚姻,我有本市户口,但是男方并没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只能买60平方米房子?超过部分是不是要缴税?

解答:原则上说,结婚的另一方如果没有本市户口,也是家庭成员。但是现在出台的政策中对这种异地婚姻家庭新购房的标准,究竟应该以本市居民还是非本市居民为征收标准,还没有出台更为具体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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