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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建房屋供暖问题锦集 到期不住也需缴纳采暖费用

发表于2010-11-30

多新建房住户对采暖设施 、供热政策 等并不十分了解,新建房屋 供暖问题也成为市民在热线中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市供热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类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第一年不能申请停热

供热系统是居民住宅中重要的生活设施,其设计是否规范、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可靠,都要通过实际的供热运行去检查。 因此,房屋建成后第一个采暖季的实际供热对购房群众实际检验房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整个供热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管网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缺陷都需要在第一个采暖季的运行中加以反映,如发现问题能及时由开发建设单位加以整改,并留待第二个采暖季继续检验。如果购房人在第一个采暖季就要求停热,不仅发现不了供热系统是否存在问题,也意味着购房人自行放弃了要求保修的权益,供热设施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的维权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从保证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角度讲,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季不能申请停热。

供暖出现问题由开发商负责

新建房屋一般需由开发建设单位保驾运行两个采暖季,保驾期过后,经供热单位正式验收合格后方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调试。因此,在未经供热单位验收前出现的所有供热问题,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和维修。如果确是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暖温度问题,也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出面与供热单位协调解决。

装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住户在装修房屋时,不得擅自拆改、迁移供热设施,特别是有的住户擅自改为地采暖更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供热管道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供暖效果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对运行参数、施工工艺、管道布置等均有严格要求,如有不慎,轻则影响供热效果,重则会给自己和邻居带来损失。如用户装修确需要移动、更改原室内供热设施时,应事先征得所属供热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为避免因材料、安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建议用户委托供热单位代为采购和安装。此外,居民装修时,也要注意尽量不要遮挡、覆盖暖气设施,以免影响散热效果。

新房到期未入住仍需交纳采暖费

为了检验新建房屋供暖设施是否可靠,需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屋并具备了入住条件,无论住户是否办理入住手续,该房屋已为住户所有,供热的受益人都是住户,按照“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采暖费应由住户承担。因此,供热部门建议新商品房住户应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供热单位一起检查供暖系统质量和供暖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更多供热知识请访问:http://www.heatingchina.net/articlelist/1106440/1.html

发表于2010-11-30
太狠了!
发表于2010-11-30
那我要是在外地,不回来住还得缴费???
发表于2010-11-30
又是哪个混蛋出的政策!
发表于2010-11-30
引用:爱money 在2010-11-30 13:25:15写道:原帖
那我要是在外地,不回来住还得缴费???
 
 各地区有自己的标准,甚至不同的供热公司标准都不一样,新房子要么没开始供,要开始供了,绝对多数的人要交费的,至少是基本费用
发表于2010-11-30
发表于2010-12-03

政策需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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