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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威海为167个西医病种定"封顶"价

发表于2018-01-09

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威海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167个西医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今后,这些西医病种收费将实行“打包价”,百姓看病时,如果实际发生费用高于按病种收费的标准,只需交付定额医疗费用;如果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按病种收费的标准,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交付。

自威海市2013年底被确定为山东省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试点病种扩大至39个,取得了“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医保基金负担减轻、医疗机构利润增加、中医优势得到发挥”等多方共赢的效果。

此次《通知》中,市物价局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最终确定对包括老年性白内障、胃癌等在内的167个西医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

为做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衔接,考虑分级诊疗要求,《通知》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均包含在内。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按病种收付费标准的,结余部分将作为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在加强按病种收费的进出管理上,《通知》指出,凡符合属于试点病种临床路径“进入标准”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要将疾病主要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符合病种标准的病例全部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不得以实际发生费用高低作为纳入和退出的标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出现并发症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价,按程序经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后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并告知患者或患者亲属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理由,其费用按项目标准结算。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167个病种均已纳入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范围,按病种收、付费标准将保持一致,有利于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控费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通过积极推行按病种收费,患者就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职工医保患者继续享受就医零负担,居民医保患者支出也有望进一步降低。

据了解,《通知》自2017年底已经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4日。外地驻威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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