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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网言午间版:莫带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

发表于2013-07-17

【今日网言午间版:莫带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清华教授:强奸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神回复:这好比城管认为,殴打流动摊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小;法院保安认为,殴打唐慧比殴打官夫人危害性小。中国有此逻辑的人不少,他们带着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了一次,还呼吁愤怒的人们要理性

发表于2013-07-17

教授其实说的是有道理的!有一些群体应当被歧视!我觉得用鄙视这个词更恰当!事实上我们大家都在鄙视这些人,至少良家子弟绝不会心甘情愿的娶这样的女人为妻!

发表于2013-07-17

若想强奸某美女,一定要让她先陪你喝酒,危害性小啊,呵呵

发表于2013-07-17

我亲眼见过,还是在文明城市宁波!

发表于2013-07-17

因为她的职业原因,才导致了让人误解她的底线。危害性是由于她的特殊职业导致的,并不是职业歧视,更不是说她是陪酒女就没尊严

发表于2013-07-17

天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我只想说这句,况且他还只是天一,不是天子。

发表于2013-07-17

【拍案惊奇】法庭审理一桩盗窃案,窃贼辩解:“即便是盗窃,盗窃旧钱也比盗窃新钱危害性要小”。法官惊讶道:“你是清华大学教授?”

发表于2013-07-17

农村人伤不起

发表于2013-07-17

说得好!

发表于2013-07-17

可怕的阶级思想,等哪天你从高位下来了呢?一个发育不良的国家,不进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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